流程:网上申报——提交资料电子版资料——批准——提交纸质资料——出具受理通知书——现场审查——发放许可证 准备资料: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表》(下载打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拟生产类别和品种目录; 4.不同形态品种的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 5.生产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6.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建筑设施等环境卫生情况)、生产场所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并标明人流、物流及有关图例)、生产设备配置图; 7.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厂商等); 8.管理文件目录(包括生产管理、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文件等); 9.试生产不同形态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书应含微生物、重金属等检验项目); 10.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体检信息一览表; 11.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企业专职卫生管理人员任命书; 13.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4.如果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口唇齿部和婴儿、儿童类产品,企业应提供三十万级洁净室(区)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应是经河南局认定的具有洁净室(区)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的合格检测报告); 15.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验报告,水质应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16.对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撰写自查报告; 17.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现场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准备的文字资料;(各部分要分别装订成册,需现场查看或不适用的项目除外) 18.河南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